預防接種:
1.水痘疫苗為活性減毒疫苗,接種後約有95%的人可產生抗體,可維持至少7年以上。而成人仍有部份於接種疫苗後感染水痘,但感染後的症狀較為減輕 。
2.接種劑量:出生滿12個月至未滿13歲接種一劑,13歲以上接種二劑,間隔 4~8週。
3.常規預防接種對象及時程:免費自2004年1月1日起,政府提供2003年1月以後出生且年滿12個月以上的 幼兒免費接種。 4.血液製劑與麻疹、MMR、水痘疫苗接種間隔注意事項如下:
(1).接受一般肌肉注射免疫球蛋白治療或B型肝炎免疫球蛋白(HBIG)者,應間隔3個月後再接種。
(2).輸過血者,應間隔6個月後再接種。
(3).曾靜脈注射血漿、血小板製品或靜脈注射高劑量免疫球蛋白治療時,應間隔11個月後再接種。
病人、接觸者及周遭環境之處理:
1.病例通報:
1週內通報當地衛生主管機關。通報定義:症狀包括發燒、倦怠不適、 全身出現丘疹及水疱(papulovesicular rash),且臨床上無其他顯著病因者。
2.隔離:
當皮疹一出現後至少應停止上學5 天,或是停學直到水疱變乾為止。避免患者與可被感染者接觸;在醫院為防止感染免疫不全的病人,應實施絕對隔離;感染水痘患者,應避免至公共場所及搭乘大眾運輸交通工具(如 捷運、火車及公車等)。
3.消毒:
兼行消毒被鼻腔、喉嚨和水疱液污染的器物。
4.接觸者處理:
對於高危險群,原則上於暴露後96小時內經醫師評估後給予水痘免疫球蛋白,或72小時內注射水痘疫苗,可預防感染或是減輕疾病。
但是免疫功能差的人、孕婦、預定在三個月內有可能懷孕之婦女、未經治療的開放性肺結核病患以及對疫苗成分曾有過敏反應者等民眾,均不適宜給予水痘疫苗。
另因國內目前並無水痘免疫球蛋白(VZIG),所以,經醫師評估後可考慮以靜脈注射免疫球蛋白(IVIG)代替。
5.接觸者及感染源調查:
一般情形下並不需要。
資料來源:www.komphort.com.tw/?active=KnowledgeItem&item=40